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根据公安部和公安厅的相关部署,来宾市公安机关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迅速梳理排查出一批“两卡”线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的统一收网行动。


此次“断卡”行动,来宾市公安局以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作为主攻方向,全方位聚焦“两卡”违法犯罪线索,深度研判“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严厉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持续组织开展集群规模打击行动。

来宾:4个月抓获410人,来宾公安“断卡”行动成效显著


据统计, 截止2021年2月9日,公安机关在全市共抓获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人员4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1人,教育训诫79人,扣押涉案电话卡、银行卡共200余张,缴获作案手机、作案电脑、U盾等涉案物资一批。

来宾:4个月抓获410人,来宾公安“断卡”行动成效显著

此次行动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典型案例(一)

来宾:4个月抓获410人,来宾公安“断卡”行动成效显著

2020年10月20日,象州县公安局根据市局推送的“两卡”线索分析研判,发现象州县内一伙以黄某才为首,利用名下银行卡和支付宝帮助诈骗犯罪团伙转账洗钱的“带队团伙”,该团伙三人分工明确,利益分成清楚,涉案金额巨大。象州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周密布控,10月20日上午,专案组在象州镇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7岁,象州县象州镇人)抓获;黄某才(男,25岁,来宾市兴宾区人,居住在象州县象州镇)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迫于法律的压力,于当日中午到公安机关投案。专案组又顺腾摸瓜,于当日下午在县城一家酒吧附近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覃某忠(男,30岁,象州县妙皇乡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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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黄某才、李某、覃某忠三人如实供述:自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0月19日期间,其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为诈骗犯罪活动提供转账便利,转账结算非法资金多达58万元,三人每人各非法获利约1万元。目前,黄某才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二)

来宾:4个月抓获410人,来宾公安“断卡”行动成效显著

2020年12月11日,武宣县公安局在开展公安部推送的“断卡”行动核查过程中,发现禄新镇覃某星名下的银行卡账户资金流水异常,涉嫌帮助他人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50万元。武宣县公安局于当日中午在武宣县某酒店抓获犯罪嫌疑人覃某星。覃某星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覃某忠、覃某瑶、覃某迎、甘某壮、甘某龙5人用自己名下银行卡接收诈骗所得钱财,再通过转账方式将赃款进行分流,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12月14日、经摸排发现覃某忠等人在武宣县某酒店活动,民警迅速出击,当场将覃某忠等4人抓获。当日21时许,民警又在武宣县下北街将犯罪嫌疑人覃某迎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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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覃某星等6人对自己利用名下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转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断卡”普法小知识


问题1什么是“断卡”?断的是哪些卡?

公安机关回答 所谓“断”,要斩断的是诈骗集团的“信息流和资金流”。所谓“卡”,主要指以下电话卡与银行卡: 电话卡:既包括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问题2断卡行动主要是打击谁?

公安机关回答 1.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 2.带队团伙: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电话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电话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3.收卡团伙:发布信息招募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电话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4.贩卡团伙: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问题3“两卡”人员可能涉及的罪名?

公安机关回答 1、窃取、收买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可能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为人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将以他人姓名开户的信用卡出售给诈骗团伙使用,累计5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出售给受害人,让受害人将钱存入其中,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等帮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宾:4个月抓获410人,来宾公安“断卡”行动成效显著

警方提醒 严禁将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卡、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请广大群众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为蝇头小利而被骗子利用,造成导致自身无法承担的严重后果; 对身份证件遗失、出租、出售、出借的群众及时查询本人名下是否有本人未知的银行卡、手机卡并进行注销或及时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对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并已经涉案的人员,及时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