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好”事?只要提供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信息,什么事都不用做就可以拿到千元“工资”。若是被这利益所吸引,无形中你就在帮助犯罪,一旦被警方发现,5年内都不能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甚至点个外卖都不行,也就是说网上支付都将与你无关,这无疑会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10月10日起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日前,已有145人因非法贩卖银行卡、手机卡被慈溪警方抓获。
“轻松活”背后隐藏着违法犯罪
阿舟(化名)是江西上饶人,今年50岁。在朋友的介绍下,她认识了林某,林某还给她介绍了一份稳定工作,为此阿舟很是感激,也很信任林某。今年9月的一天,林某又电话找到了阿舟,“阿姨,你有没有银行卡?我把钱打到你卡上,你帮忙取一下好不好?”面对林某的“小”要求,阿舟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上午打的电话,下午3点,阿舟就坐车赶到了福建,把自己的银行卡、手机都给交给了对方。“我有5、6张银行卡,钱都是他们取的。”第二天,阿舟就收到了1200多元“报酬”。
只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什么事都不用做,就可以拿到上千元的报酬,来回路费和吃住还给报销。“这比做事好吧。”回到慈溪后,阿舟把这份“轻松活”说给朋友们听,朋友们也心动了。此后,阿舟又陪着朋友们去了福建两趟。
没过多久,阿舟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察觉到不对劲后她立刻拨打了林某的电话,但对方已经关机,没有任何音讯。随后她就等来了白沙路派出所的民警,民警告诉阿舟,她“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虽然心中有过怀疑的念头,但是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阿舟和她的朋友们仍然踏上了这条不法之路。“当时我们也问过他们,他们都说不是犯罪,还说这是你们自己的银行卡,你们自己取钱,会犯罪吗?要知道是犯罪,我们就不会做了。”
如今,4人都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真的后悔死了。朋友们进来第一句就说,我们恨死你了,一辈子恨死你了。年纪一大把,还在做犯罪的事情,我现在连朋友都没有了。”阿舟后悔地说道。
记者了解到,贩卖人员大多都是将银行卡、U盾、手机卡以及相关身份信息等整套信息进行出售,一套的价格在500到1000元不等。随着打击力度的增强以及诈骗分子的防范心理提升,“卖卡”已经从直接寄卡发展为先寄卡,再押人。“这是为了防止卖卡的人私吞诈骗钱财,出现‘黑吃黑’的情况。”白沙路派出所副所长吴建杰这么介绍道。
慈溪“断卡”行动中已有145人落网
记者了解到,“断卡”行动中的“卡”主要是两卡,即手机卡和银行卡。手机卡既包括市民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不仅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手机卡和银行卡,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必要工具,‘断卡’行动断的就是诈骗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的作案关联。”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中队长陈悦表示,随着公安部“断卡”行动的开展,慈溪公安一边加快侦查研判、开展严厉打击,一边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整治。
打击方面,刑侦大队和基层所队已形成联动打击机制,根据上级下发的线索以及日常侦办案件中研判发现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工作。目前,刑侦大队共下发线索235条,成功打掉“两卡”团伙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5人,查获个人银行卡125张、手机卡75张。联合治理方面,慈溪公安也积极与联席单位沟通,一起推动“断卡”行动。11月以来,刑侦大队相继赶到中国移动慈溪分公司以及中国电信慈溪分公司开展“断卡”行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并与全市移动、电信通讯各渠道商、直销人员、营业员等人员签订责任书574份,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此次的“断卡”行动除了实施打击,还将对涉案的“两卡”开办人员实施惩戒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报送惩戒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通信方面,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也会被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名单,并实施惩戒措施。
警方提醒,不管是租、借还是卖卡,一定要拒绝,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尤其是一些不明真相的大学生,在被开卡中介忽悠后,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手机卡、银行卡贩卖,最后被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还没有迈入社会,就背上了污点,得不偿失。”陈警官提醒道。
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施菊尔 徐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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